第七十七章 辗转千万里,一朝定戎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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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旻话说到半截儿,便闭口不语。
乌孙国侯何等人物,其人当即顿首道。
“大人明鉴,俺以为,乌孙国而今青壮甚少,而大汉精兵长年在外又难以婚配,故俺恳请大人准许大汉精兵与鄙国适龄女子通婚。”
诚然如此。
赵旻打的,正是这个主意。
大汉兵卒与乌孙百姓通婚后,大汉对乌孙的掌控力将更强。
至于唯1可虑者…
阿不满金复又开口。
“大人无需担忧,俺乌孙女子不但颇有几分姿容,且尽皆能歌善舞,决不至于辱没大汉精兵。”
赵旻登时对其人刮目相看。
赵旻心道:这阿不满金才智高绝,绝非凡俗之辈!老子务必尽力笼络此人,大汉方可于西域顺利扎根…刘协之女,将来便与此人之孙和亲!
对于如何治理乌孙国,赵旻已暗中有了主意。
他却不知,这并非阿不满金1人之的想法,而是阿不满金、乌孙大禄2人之智。
在赵旻为首的卫府、乌孙国主、乌孙大禄等人联合博弈,以及卫府铁骑奋勇杀敌之下,如今的乌孙国已不得不全力依附于大汉。
那么,仅剩最后1个问题。
赵旻和阿不满金同时开口。
“我欲即刻公布乌孙国主之罪行,使乌孙士民皆知,此战非大汉之罪!”
“大人,罪臣愿全力助大人揭发故国主之罪恶,以正乌孙民众视听!”
2人同时开口、迅速说完,然后…
相视默契1笑,皆不再开口。
赵旻对阿不满金愈发欣赏。
阿不满金也愈发佩服自己面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老练得更不像话的大汉卫将军。
因为赵旻的想法,与那睿智冷静乌孙大禄、阿不满金本人碰撞出的想法不谋而合。
这是最应该优先做的思想工作、统战工作。
显而易见,乌孙国必须依附于大汉方可继续称雄西域,因此,大汉、乌孙2者间决不能有任何仇恨。
乌孙人要恨,就去恨那不自量力、妄图战胜大汉称雄西域的故国主好了!
由是故,与赵旻极为默契的阿不满金暗暗改变主意:
他本打算将自己不太喜欢的女儿送给卫将军做妾,但如今看来…
他已决定将自己最喜欢的小女儿献给这位雄才大略、潜力无限的大汉卫将军。
在阿不满金看来,自己的小女儿即便是给卫将军做妾,也胜过其人嫁给乌孙国内王公贵族为妻百倍。
不过部族酋首之妻耳,有何高贵可言?
赵旻心中则在想:
这阿不满金如此上道,绝对值得老子笼络!更何况…
相隔千里的乌孙与大汉西域都护府之间,龟兹、莎车等国实力皆不算弱,大汉若能多1个盟友,无论如何都不是坏事儿。
再往长远考虑,赵旻在平定大汉国内诸侯、1统天下之后,还要继续向西、跨越葱岭征服大夏、康居国和大月氏。
对康居国那储量极丰的金矿,赵旻垂涎已久。
1言蔽之,十年之内,做为大汉在西域重要据点的乌孙国,绝对不能生乱。
因此,赵旻笼络阿不满金,至为关键!
于是乎,心有灵犀的2人1拍即合。
苟哥笑眯眯地扶起阿不满金。
“丈人快快请起!事不宜迟,我即刻令兵卒妥善安葬因无道昏君而阵亡之勇士,其后我2人1同前往王城,将真相公诸于众。”
苟哥从此又多了1个老丈人。
阿不满金很欣慰,其人顺势提醒新女婿。
“大人…从文,国不可1日无主。”
苟哥颔首:“丈人所言极是!值此乌孙生死存亡之秋,还请丈人勇担重任!”
阿不满金投桃报李。
“也罢!俺便勉为其难接下此重担!今后乌孙国必惟大汉马首是瞻、与大汉荣辱与共!”
2人再次相视1笑。
如是般,翁婿2人便敲定了乌孙国未来的命运。
曾经的西域第1大国,也变成了大汉的附属国。
论做思想工作和统战工作,身为共和国边疆师长的苟哥是专业的。
当阿不满金立在城门楼上,慷慨激昂、痛心疾首地“叽里咕噜”念完苟哥写的稿子之后,乌孙王城内外的乌孙人群,顿时群情汹涌。
他们以佉卢语大声喝骂、声讨那“天杀的无道昏君”乌孙国主。
苟哥适时粉墨登场…
这个贬义词确实适用于苟哥。
其人带着1副无比沉痛、无比哀悼、无比愧疚的表情,连连向城下的乌孙人群深揖行礼致歉。
充当翻译的阿不满金,首先向乌孙人群解释卫府此来的目的及宗旨:
苟哥的原话是:我们是来乌孙送温暖的,决不拿群众1针1线。
阿不满金当然不能这么说。
其人翻译为:大汉朝廷至此,乃为乌孙开辟商路、扶助俺等乌孙人耕种、建工坊而来,大汉朝廷非但锱铢不取,且甘愿为乌孙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对于大汉军队惨无人道的歼灭战,阿不满金将其解释为:
俺曾尽力规劝无道昏君未果,反而为无道昏君所囚禁,无道昏君为1己私欲、冒天下之大不韪,先后妄想设伏、集举国之力全歼大汉军队,大汉军队出于自保,只好反击。
而大汉军队之战力如何,诸位皆曾亲眼目睹。是故,1切皆因无道昏君倒行逆施、朝廷大军不得已而为之也!
与老丈人心有灵犀的苟哥,再次适时表演。
其人表情无比沉痛愧疚,再次向乌孙人群作揖致歉。
至此,乌孙人已基本上原谅了真正的凶手苟哥,同时愈发痛恨那无道昏君。
最后,阿不满金朗声道。
“大汉朝廷为表歉意,愿无偿援助俺乌孙,为俺乌孙开垦良田、种植小麦及苜蓿,同时建立工坊参与互市。
此外,凡有勇士阵亡之家,1律赐良田2十亩、由大汉军队助其家种植小麦及苜蓿。”
在听到阿不满金最后1句话之后,原本悲怆、激愤的乌孙人们,暂时忘记了悲痛和仇恨,忍不住振臂欢呼起来。
源自于匈奴人的乌孙人,与其先祖匈奴人1样以游牧为生,不会种田。
直至班超建立西域都护府,乌孙人才在王城周边小范围种田…
但没有汉人手把手教,其收成可想而知。
甚至,即便多年经验积累下来,乌孙人也就只能种1种苜蓿这等简单易种、亩产还不低的作物。
但这不代表乌孙人不羡慕以农牧为生的大宛、莎车、龟兹等国。
游牧的乌孙人活动范围极大,且游牧生活有多苦,乌孙人冷暖自知。
综上,对于汉人不将乌孙当外人、无偿提供农业援助的行为,乌孙人是发自肺腑地感激。
话说回来,为了化解仇恨、建设乌孙国这1西域重要据点,苟哥可谓下足了血本。
别的不说,仅农具这1项,乌孙国缺口便极大!
以是故,赵旻不但急需运来大量农具,还必须尽快调来匠人、在最短时间内建立冶炼工坊、就地生产农具。
因为乌孙国地处后世伊犁,该地区煤、铁等矿产资源丰富,金银储量也极高…尽管乌孙国金矿的储量远不及康居国。
总而言之,在阿不满金、苟哥2人的默契配合、思想宣传、各种算计之下,锅都被甩给畏罪自刎的乌孙国主;
而在乌孙人心中,大汉朝廷从凶手变成了大善人…
改变舆论导向、做好思想宣传工作之后,苟哥顺势取出自己对乌孙国开垦良田、兴修水利改造行动的设计初稿。
经过其人1番巧舌如簧、阿不满金继续添油加醋,乌孙人对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幻想和憧憬。
至此,苟哥的计策大功告成。
接下来便是新国王登基大典…
专注于安抚乌孙人的苟哥,始终未察觉,有1对美眸1直在脉脉凝视着他。
【作者题外话】:苟哥是真的狗啊!
乌孙人的习俗几乎与匈奴人相同,但乌孙人没有王庭,而有王城。
乌孙人的贵族、官吏,实则是各部落的头目。
接着上1章继续为您说。
曹植之死与卞太后仅隔两年。
曹植在太和5年(231)乞求入京,遭明帝拒绝;
其人又不识抬举地提出要“参军”,居然还提前获知了明帝的“亲征时间”,大为明帝憎恶。
被鸿胪所下发士息书,期会甚急。又闻豹尾已建,戎轩骛驾,陛下将复劳玉躬,扰挂神思。臣诚竦息,不遑宁处。愿得策马执鞭,首当尘露。--《魏书十9陈王传》
虽然明帝对曹植的上疏“好文相答”。
然而翌年(232)再度迁徙曹植封地,将其徙至陈国。
其人真实态度可见1斑。
帝辄优文答报。其年冬,诏诸王朝6年正月。其2月,以陈4县封植为陈王,邑3千5百户。--《魏书十9陈王传》
写景抒情,借物言事,陈寿的春秋笔法,实在是高。
明帝对曹植“雄心不死”、“屡屡求兵”的行为、厌恶到发指。屡次削减曹植封地人户。
曹植名为藩王,麾下老弱残兵不过百人,僚属皆市井无赖,禁绝其与英俊交游。
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2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魏书十9陈王传》
明帝征兵,明知曹植“地狭人寡”,却故意从其封地征兵。
征到“无兵可征”时,又征发“士子”,即“士兵之子”。
曹植苦不堪言,上疏哀告,表示“士子”不过5百,于3军无所增益,且前后“士兵子女多次送交朝廷”,人户“已竭”。
是后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魏略》
注意:士,即士兵。息,即子嗣。
疏奏的背后,反映出明帝对曹植这位野心不灭的叔父,深刻的猜忌心理。
也不能全赖曹叡。
曹植身为先帝朝“政治犯”,搁在唐宋元明清任何1个朝代,都断然活不到新君继位,恨不能曹丕继位当年就得“隐诛”。
靠着卞太后的“屡请再3”和曹丕的“天良未泯”,居然侥幸生还、熬到侄子登基。
本来谦恭自守便好,效法中山恭王曹衮,闭门读书,寿终正寝不在话下。
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其人不知珍惜,却屡次“请兵”,又要“入值宿卫”。
曹植在建安2十4年(219)受命南下监军,饮酒失期,他哪是掌兵的材料?
他是想要欺谁?
其上疏背后的小心思,云某1个两千年后的读者,看得都忍不住发笑;
曹叡身为彼时至尊,岂能不清楚曹植要干啥?
2十4年,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呼有所敕戒。
植醉不能受命。--《魏书十9陈王传》
植不知砥砺自勉,谦退避祸,却心系兵权,屡触逆鳞。
十1年中3徙封地,最终郁郁寡欢、壮年而逝,也算求仁得仁,自陷大祸。
十1年中而3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时年4十1。--《魏书十9陈王传》
曹叡虽然荒淫忌刻,但很有些驭人之法,对这位“心怀异志”的叔叔,处理方式也颇为通达。
明帝下令,将陈思王的罪过记录,尽数销毁,人死为大,到此为止。
要知道,对于老娘与这个叔叔的那些苟且之事,曹叡怎么可能不知情?
景初中诏曰:“陈思王昔虽有过失,既克己慎行,以补前阙,且自少至终,篇籍不离於手,诚难能也。
其收黄初中诸奏植罪状,公卿已下议尚书、秘书、中书3府、大鸿胪者皆削除之。”--《魏书十9陈王传》
注意:“景初”即明帝最后1个年号。
明帝又将陈王的诗赋作品,百余篇皆抄录,典藏府中。
今天读者还能读到两千年前的曹植作品,瞻仰前人风采,客观来说,与明帝“通达大度”的1面是分不开的。
换个角度看,明帝对曹植的严密提防、屡屡贬斥,恰恰保护了曹植。
否则,若植真在帝国东西线“军前叛乱”、或在京都洛阳“交关朝臣”,最后因罪伏法;
那其诗赋,恐怕便如杨修、丁仪、何晏般,尽数销毁,百不存1了。
曹植是个文学天才,即使将时间线拉长到3千年亦然。其天才程度,被称为唯有太白、苏轼可相伯仲。
如考虑彼时(194-220)丧乱流离,学风废弃,连京师太学学子,可堪大用者都寥寥无几;陈思王的弥天才华,便更令人惊叹了。
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2万余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
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4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
嗟夫!学业沈陨,乃至于此。--《魏略儒宗篇》
然而世人往往被曹子建的文学天才所吸引,却忽略了其低下的政治智慧。
曹植在武帝朝夺嫡、在文帝朝蛰伏、在明帝朝又试图东山再起。但专制时代的皇权是不容触碰的,故蛰伏使其生还,而“谋求出山”却使其忧死。
曹植生于文帝而死于明帝,讽刺至极。
陈寿的赞语“不能克让远放、自取灾祸”可谓1语成谶,精准概括了陈思王凄凉忧郁的后半生。
即雄心不灭、却不知谦恭自守,终至携2。
昔日,陈王在《游仙诗》中有云:
东观扶桑曜。西临弱水流。
北极登玄渚。南翔陟丹邱。
看似欢悦的诗句,却被开篇“人生不满百、戚戚少欢娱”的悲凉基调所遮盖。
虽然陈思王生前仕途暗淡、屡遭贬谪,但其在文学史上的不灭光辉,依然令后人称叹。
这大概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赵旻清楚曹植的悲剧,是以赵旻不会再放任曹植如历史上那般放纵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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