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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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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不作,极致的恶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这就是我——裴钰。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我是裴家最受宠的小少爷。 但是这个家里却有一个非常讨厌的人,我们经常针锋相对。 我记得他会抢夺我的糖果,他会在父亲看不到的时候恶狠狠的威胁我。 但是我并不怕他,反而利用我单纯的外表欺骗爸爸,让他恶狠狠的训斥他。 我一直都很讨厌他,我想要赶走他,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伤心了。 虽然我并没有成功。 在我四岁那年,他带我去游乐园玩,他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没有吃过,很是期待冰激凌是什么味道。 然而我等了很久,从天亮到日落西山。 也就是这一天,我的生活彻彻底底被改变,我被一个人贩子强拉硬拽的带走了。 我被卖给了一个赌鬼家里,我的养母是个生性懦弱却又很温柔的人。 那个男人很爱赌博,从不工作,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赚的一点点的钱全被他拿去挥霍一空。 由以前的锦衣玉食到现在的食不果腹,就连一碗普通的白粥我都觉得好香。 我想过逃跑,每次都会被那个男人抓回来,换来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毒打。 有一次,他喝醉酒了,把所有脾气都发在养母身上,我上去阻拦,被他扯着头发往墙上猛砸,一脸的血,很疼很疼,也就是那时,我眉尾处的伤口就留下来了。 那时候,大脑里的恨意达到顶峰,我恨裴锦歌丢下我,恨他为什么不回来! 这种跌入地狱般的生活并没有停止。 在我八岁那年,养父因为赌博欠下很多钱,被人砍下一只手,回来对养母大发脾气。 他们吵的很凶很凶。 我被养母藏在床下。 她告诉我,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亲眼看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恶魔一样,手拿着菜刀。 那还冒着汩汩鲜血的头颅就这样滚落到离我不到一米远。 我害怕的蜷缩在一起,我怕他会发现我,把我也给杀了。 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报仇,我还要亲自手刃了裴锦歌,才能补偿我受下的那么多痛苦。 然,他还是发现我了。 他把我从床下扯出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 我以为他会杀了我,然,他没有杀我。 他看着那具身体,走到厨房,拿来砧板还有斧子。 他就当着我的面,像是砍猪骨头一样剁成一块块。 煮成了一锅香气扑鼻的肉。 他扯着我,按着我的脑袋,按在还散发着热气的锅上,语气恶狠狠的让我把这锅肉吃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去揭发他。 我疯狂挣扎。 “我不吃。” 他恶狠狠的告诉我,“不吃,老子把你一起杀了,反正老子也不想养个赔钱货。” 我强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吃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胃酸在翻滚,几乎要把胃吐出来,但我还是把那一锅肉给吃完了。 那种肉的滋味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一边厌恶一边又上瘾。 直到一次,我看到一个手拿大铁锤的男人一下下的把一个人砸成肉泥。 我亲眼看到了一个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地肉泥,甚至是他死前恐惧的表情。 深红色的血液高高溅起,混合着肉沫。 那种血腥又异常漂亮的画面,在我的大脑里形成一种炸裂的快感。 原来,杀人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 我将自己伪装的听话又可爱。 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了那个男人。 煮成了一锅美食。 然后,我吃了。 即使是吃到恶心,吐,我还是继续吃。 同时,那天晚上见到的血腥画面没有在我的大脑里消失,而是更加深刻。 精心锻造的大铁锤。 它才不是犯罪工具。 嘘,这可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玩游戏,喜欢把那些面露恐惧的人砸碎,或者是吃进肚子里。 我吃过很多r肉,但是呢,总是感觉差了那么点感觉。 接下来,就是哥哥了呀! 有什么比把厌恶至极的人吃进肚子里还要更有趣的事情呢? 不知道,你再次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呢? 我很期待。 时隔十二年,我再次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背影臃肿的男人就是时隔十二年前的他。 我看着他倒在地上,我走上前。 他看到我,很明显惊讶了一瞬。 我勾起了嘴角,笑的纯良无害的和他做自我介绍。 心里同时响起了自我介绍,我的食物。 我并没有一回来就要把他杀了。 而是,继续伪装下去。 我甚至让他看到了我杀人的样子,我知道他躲在石头后面。 既然他喜欢,那我可要好好表演了。 我亲自挑选的礼物,希望你能够喜欢呢。 在电脑后面,我亲眼看到了他强装镇定的表情。 呀,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想要他在被我抓起来的时候露出恐惧表情,并且不自禁的说出一句。 “哦原来是我的弟弟。” 光是想想,我就已经兴奋的要发疯了。 然而,我却忘了。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只要遇到就会必败的绝杀。 ——那就是这世间最美好同时也最苦涩的爱。 是的,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正常的情愫的时候。 我的确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肯定是病了。 不然,我怎么可能爱上自己的食物呢,何况还是我最讨厌的食物。 明明该恨他的,是他设计丢下我,让我离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颠沛流离十多年。 是他,让我从锦衣玉食的裴家小少爷成为一个食不果腹的下等人, 是他,让我从天堂跌入地狱,任人欺辱,轻贱。 可我偏偏爱上了他。 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很漂亮,像是一汪清泉。 他的手很温暖,握住了就再也不想松开。 在医院里,那个不经意的吻,他脸颊上的肌肤真的很柔软细腻,像是牛奶,香甜可口。 心跳明显加速,我以为是兴奋的,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更疑惑的是,明明我是想要他受重伤,比如超市里那次吊灯,三楼上掉落的花盆,然,身体却抢先一步,为他挡住了。 我猜想,应该是不想食物有任何损害吧。 否则,影响到了口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种名为嫉妒的情感席卷了我的理智。 我讨厌那个男的靠近他。 他可是我的,别人,全都没有资格靠近。 甚至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让我极其不开心。 我极端的想要赶走所有靠近他的人。 得知他和别人一起合照,我是真的很生气,亲自把照片夺回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如此生气。 可能只是因为不想食物被别人觊觎? 现在想想,原来那就是占有欲。 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等着我这个凶手出现。 好吧,既然他如此想要认识我,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 我就亲自出现了。 本来我是想要把那两个靠近他的男人全部杀了。 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也是要被我吃进肚子里,无非就是先后顺序。 我守在监控后面,看到了他的身手是多么的好,原来他还有这么深藏不露的一面。 我突然想要试试他的身手。 喝下能够返老还童的药水,亲自和他对决。 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靠的那么近,他突然靠近的时候,身上真的好香好香,比我吃过的任何r肉都要令人上瘾。 在最后一关的时候,我看到他沉浸在梦境里无法自拔,不知道他的梦境里到底是谁呢? 会有我吗? 时间快要到的时候,他还是没有醒来,我又不可能让他真的死了,于是我把他抱回来了,喂下解药。 我扯下他眼睛上的黑色绸带。 他居然我问是那个男的吗? 心里涌现一股戾气,我很不喜欢他口中出现别人的名字。 于是呀,我决定和他玩个游戏。 我摘下面具的时候,他眼里的不敢置信让我笑了出来。 终于不用再伪装了啊。 终于正式见面了。 当我捏着他的脸颊的,准备杀了他的时候。 然,我还是不忍心了。 我甚至想要亲吻他,彻底占有他。 看着他眼里的恐惧和厌恶我还是不忍逼迫他。 我不想,让他恨我。 可笑吧,视人命为草芥的我竟然不忍心了。 我想要他心甘情愿的留下。 我拼命的对他好,愿意付出一切,答应他的任何要求,除了,离开我。 亲自种下满园玫瑰花。 亲自为最心爱的人过生日。 蛋糕很甜,却比不上你嘴角的笑容,和你上挑的眉眼。 亲自为你做喜欢吃的食物。 或许是,上天也容许不了这段世俗不容的爱情。 我还是被发现了。 可我,偏偏不信所谓的命中注定,我要逆天而行。 我伸出手,让他和我走。 他犹豫了。 好在他把手放在了我的手上。 我像是拥有了全世界一样抱住了他。 可就在我们即将离开的时候,他猝不及防的一推,击垮了我所有的喜悦。 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早就被所有人抛弃了,我是个被世界抛弃的人。 没有人爱我。 原来,哥哥一直都是那么讨厌我。 原来那些所谓的美好时光都是假的。 原来,爱而不得,是人生常态。 十二年前,哥哥丢下了我。 十二年后,再次丢下了我。 只是,这一次,真的是永别。 那么,我想要对你说。 “嘘,我爱你。” 生前我不敢说出来。 只是这一次,我并没有恨。 不知道,这次,哥哥能否记住我久一点点呢? 无坚不摧的心在住进一个人的时候,原来,真的那么脆弱,即使只是一个厌恶的眼神。 我本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没有所谓的善良,可也会为你痴迷,这颗冰冷的心也会为你跳动。 骨子里的冷血也会为你而有温度。 我很开心,这短短的一生能够重新认识你,甚至是爱上你。 只是,时间真的太短,即使是那么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直到永远失去,才发现还不够,还想要贪心一点。 我这短短的一生,爱上了一个永远绝情,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们拥有相同的姓氏,相同的血液…… 这是我的选择。 但我永远都不后悔。 本就世俗不容,是我偏不信所谓的命运,偏要逆天而行,偏要将他囚禁在身边。 是我,发了疯一样的爱他,发了疯一样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发了疯一样不让他逃离。 却忘了,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他不想留在我身边,甚至是厌恶我。 所以,结局是死,也是我自作多情的下场。 是我,高估了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是我,以为只要用心就能融化他。 我许愿,哥哥岁岁平安。 即使是没有我。 你永远都摆脱不掉我。 我有预感,我们还会再次相见的。 我愿化为你眉眼下的一颗泪痣,这样,在你每次眨眼的时候,都能触摸到我。.z. 在意识彻底模糊不清,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心痛不已的画面。 我就像是一个局外人,看到了另一个我是怎样的一步一步的设计让他彻底绝望。 我看到了他崩溃痛苦的样子,那么脆弱,令人心痛。 我看到了我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不顾他无助绝望的眼神,把他残忍的碎尸,甚至是用大铁锤把他砸成肉泥。 他长埋冰冷的地下,而我,和另一个女人生活的那么幸福。 全然忘记了他。 原来,人真的有重来一世的机会。 原来是这样啊。 怪不得你那么讨厌我。 原来,我们之间隔的岂止是血液,世俗,姓氏,还有不死不休的血海深仇。 可我并不后悔呢。 我爱的是这一世的你。 我爱你眉眼间流转的温柔,和你眼底深藏下的柔软。 我很极端,如果重来一世,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做。 不然,我怎么会遇到一个如此特别的你呢。 我只怪自己棋差一招,没有早点察觉到自己心里的感情。 是我输了,不是我输了,是我的心输给你了,它说,它爱你,输得心甘情愿。 我好像忘记了,那么,我提前祝你二十三岁生日快乐。 那就顺便祝你余生生日快乐。 可是,你是否记不记得在我四岁那年,你还欠我一支冰激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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