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社会结构简述(一)未完
推荐阅读: 光阴之外 我这辈子还要当神仙 楚河姬圣月 婚礼当天前夫大佬竟想当众抢婚 重生之鸾凤回朝 重回九零:手握灵泉奔小康 妄羊补牢 参加综艺:一首海底致郁全网! 盗墓:开局与吴贰白斗智斗勇 我野神,香火证道镇轮回 被渣男甩后,我闪婚嫁给首富
特权阶级(形势之家)、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贫穷阶级(无产阶级)。
特权阶级(形势之家):
1.皇亲
2.官户
3.职役户
宋代的统治阶级,一般称之为形势户,即形势之家。
此得名于北宋初年创置的“形势版簿”。
形势户包括官户和职役户两个部分,其中虽任差役,但系中产以下的贫户弱者和原任官僚,现又子孙孤贫不济者均不在内。乡村上户在服差役期满后仍降为平户。宋代规定,形势户纳税须比平户早半月,违者加重处罚。
宋朝对形势户在纳税、租佃官田、向官仓出售粮食等方面定有禁约。北宋初,在各州府专设“形势版簿”,南宋时又改为在税租簿上用朱笔标明“形势”两字。规定形势户比平户须早半月纳税,如拒不纳税,要加重刑罚。
在形势户中,居于较上层的,称之为官户。
因宋代入仕之道众多,又区分为有出身,和无出身的。
如南宋宁宗时的数据所录,吏部所管四选名籍共三万八千八百六十四员。
尚书左选:有出身975员,致仕、遗表、大礼、奉表、推恩、门客荫补1357员,特授文学补官21员,摄官补官2员,袭封补官2员,宗室过礼补官24员,纳粟补官3员,三省补官8员。
尚书右选:荫补1680员,武举77员,宗室425员,军班与拣汰军功人1285员,归明、归正59员,杂流、非泛、吏职340员。
侍郎左选:有出身4325员,荫补6366员,童子科68员,摄官28员,宗子该恩560员,恩科5065员,进纳429员,吏职165员。
侍郎右选:荫补7718员,宗室2914员,军班759员,军功847员,宗女夫308员,阵亡女夫69员,阵亡恩泽253员,武举415员,后妃亲属185员,主管进奉255员,获贼54员,吏职1331员,进纳508员。
在北宋一朝,进士明经等科举都算得上是有出身,而到了南宋,只有进士出身的可算有出身,童子等科皆不算。
按以上数据,则宋宁宗一朝,官户数以3.4万计,约占总户数的千分之三左右。
而具体到福州。
福州在宋孝宗淳熙时,“主、客户三十二万一千二百八十四”,“而官户二千四百四十三”,约占当地总户数的7.6‰。
“闽县六百三十户,侯官六百八十四户,怀安三百四十七户,福清一百四十四户,长溪三十八户,古田三十三户,连江八十一户,长乐一百四十户,永福一百三十六户,闽清一百一十一户,罗源五十三户,宁德三十六户”
其中倚郭州治闽和侯官两县官户数为1314户,约占全州总数的54%,怀安县事实上也是附郭县,其官户数也大大超过其他九县。福州作为福建路首府,官僚麇集,故官户在总户数中所占比例较高。
而在官户之中,外戚宗室算得上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
南宋时,“后妃之家奏荐,每遇大礼、圣节、生辰,皇太后家推恩四人,皇后二人”,而大礼时,“诸妃”“各奏二人,昭仪至才人各一人”
“时京师百官月俸四万余缗,诸军十一万缗,而宗室七万余缗。其生日、婚嫁、丧葬,及岁时补洗、杂赐与四季衣不在焉”
宗室虽为特权阶级,但其贫富分化情况,十分严重。
富者十不一二,贫者不啻七八,有些过于穷困的,“贫无置锥”,干违法屠牛等营生。
为了供养庞大的宗室,各州县财政却“困于供亿,在在皆然”。
宗室的特权不仅在此,他们经过考试,只需“略通文墨者”即可入仕,“过千人以上”。
这些还不包含那些经过科举入仕的宗室子弟们。
如南宋末年的赵仕可,发迹书生,一寒无援,家又无升合之田,居官得俸,入才支出,官满日归,依然故贫。
宋代官户之间,待遇也是天差地别的。
宋朝高级和中级官员的俸禄名目多,数额大,而低级官员却非如此。
正一品宰相的俸禄,每月有料钱三百贯,每年春冬有绫四十匹,绢六十匹,冬绵一百两,春罗一匹,每月禄粟一百宋石,傔人衣粮七十人,每月薪柴一千二百束,炭一百秤(每年十月至第二年正月二百秤),每年盐七宋石。
从九品武官三班奉职(承节郎)和三班借职(承信郎)只每月料钱四贯,每年春冬有绢六匹,钱四贯。从九品文官迪功郎每月料钱十二贯,茶汤钱十贯,米、麦各一宋石五宋斗。
总的来说,宋代官员,无论高级低级,都是享有特权的人上人,即使是低级官员,也拥有仆役,所谓贫寒,也只是相对于高层而言的贫寒。
他们仅从政府处,便可获得名目众多的福利。
如俸禄(料钱和衣赐)、职钱、禄粟、傔人衣粮或餐钱、茶酒厨料、薪、蒿、炭、盐、马匹的刍粟、添支料钱、厨食钱、折食钱、添支钱、添支米、茶汤钱、职田等,难以悉数。又如有公使钱,即公用钱,实际上也供官员私使或私用。
除了物质上的直接回报外,官户们还享受荫补,减免某些税役的特权。
宋代本规定官、民户一体施行,不得挟势避免。
若官户违法不纳税赋,也要受刑,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管理田庄的幹人代受。
于是如下之法,也就成了空谈。
诸输税租违欠者笞四十,递年违欠及形势户杖六十,品官之家杖一百。
唯有像范仲淹此类正臣,才重视奉公守法。
“闻夏税倚阁,如户等该得,即将绢卖来,纳田契税钱。如不该得,即且纳税。”
到南宋时期,权贵们免税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
在庆元府,史弥远等权贵府第“免敷”“五百二十二石六斗二升四合四抄”正麦,“一千九百三十二石四升二合”折变糯米,而当地夏税正麦计二千四百零四宋石多,秋税折变糯米计九千五百四十八宋石多。
除此之外,官户在役钱、和买、和籴、科配、夫役、职役、兵役、减免刑罚等方面,也有颇多的优待。
除了优待之外,宋代的官户们也受到多种限制。
限田。按宋朝“祖宗之制”,“侍从官、〔待〕制以上,不得广置产业,与民争利”,但未确定占田的具体限额。刘安世解释说:“苟非殖货太甚,则是法所不禁。”
禁止地方官在所任州县拥有田产。南宋后期《吏部条法》说:“诸注官(不厘务非),不注寄居及本贯州(因父、祖改用别州户贯者同,应注帅司、监司属官,于置司州系本贯及本路寄居者准此),不系寄居及本贯州,而有田产物力处亦不注(宗室同)。”
禁止“官守乡邦”。本地人不得任本地官,前代已有禁约。
禁止承买和租佃官田。宋真宗大中祥符时,“申禁内外群臣市官田宅”
禁止放债取息。宋真宗大中祥符时记载:“先是,诏禁命官取息钱,犯者勿偿。大理寺丞、知考城县皮子良贷京师民钱十七万,到官即自首。上恶子良无行,宪司鞫问,法当赎铜,命停官。”
禁止经营场务、河渡、坑冶等。宋时如酒坊、河渡之类,允许私人经营,向官府缴纳钱财。宋真宗诏:“两京、诸路场务、津渡、坑冶等,不得令仕宦之家该荫〔赎〕人主掌。”
禁止私营纺织业。宋徽宗政和时规定,“诸在外见任官如私置机轴,公然织造匹帛者,并科徒二年”,“许人告,立赏钱二百贯,及许越诉”
禁止向官仓出粜私粮。宋太宗诏允许“客旅”向开封官仓出售粳米等,但“所有食禄之家并形势人并不得入中斛斗,及与人请求折纳,违者许人陈告,主吏处死,本官除名贬配”
禁止私设刑狱。《庆元条法事类》卷75《刑狱杂事》规定:“诸形势之家(豪民同)辄置狱具,而关留人者,徒二年,情理重者奏裁,许彼关留人越诉。”这当然也应包括官户在内。
但很多时候,所谓禁令,只是一纸空谈。
官户兼并田地的方式,与其他地主并无多少差别,但官户挟有权势,更便于强占和强买田地。
由于宋时地主占有大部分耕地,故官户的主要兼并对象应是地主的田地,而非农民的田地。
宋高宗时,同知枢密院事周麟之“父尝为常州富人邵伸门客,死之日,邵家借以吉地安葬”,不料周麟之后来居然霸占坟旁的土地。他又“贷钱与强知文者,乘其急而索其数倍之息,得田四百亩”。
汤思退号称“养家宰相”,仅一次就勒索官员石邦哲“千亩之田”。
在官户的田地中,皇帝赐田和侵占官田也是其重要来源。某些官户得到皇帝赐田,这是除僧寺道观外,其他地主无法享有之特权。
本文网址:https://www.sztlong.com/30666/17002801.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m.sztlong.com/30666/17002801.html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