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吴三贵与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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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点,大叔准点来到杨乔工作室。
他的手上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瓶盒装牛奶、一块圆形的油滋滋的面包、以及一个苹果。
大叔将这些食物摆在杨乔的桌上,哈着腰对杨乔说:“杨老板,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买了点,等会你饿了,可以吃点。”
杨乔竟不知如何领这份心意,乳糖不耐受的他已经很久不喝牛奶:“不用了,我刚吃过晚饭。”
杨乔领着他来到二楼画室,让他坐在画板的另一头。
画室里五颜六色的油画堆在画架之后,大叔看着那些画,说不出多漂亮,但这么丰富饱满的色彩却是他头回见到。
廉价的烟草味从秃顶大叔的身上弥漫开来,淡淡的牙膏味从他微张的口中散发,杨乔知道,这是他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低廉的生活用品维护自己的体面。
坐在画板前的杨乔手上拿起美工刀削着铅笔,低垂的眼帘充满了疲态,夜晚的灯光照射在他温润的脸上,让他看上去比平日里更加忧郁。不断修改客户需求,连续的加班使他对所有产品都感到出毫无新意的麻木,而门头山事件却让他精神振奋,可是身体的疲惫不允许他有多余的情绪去思考。他的全身肌肉全都控制在削铅笔的手指肌肉上。
一分钟后,他的精神状态有所回转,不缓不慢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哦哦~”大叔这才醒悟,搞了半天还没给对方介绍自己,不知是这夜里孤寂的氛围,还是杨乔那严肃而悠长的语气,令他紧张地只顾着点头。
杨乔拉长了语气,随着他放慢的刀锋,一字一句解释着:“我既然给你画梦,就要先了解你,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的来历,还有你的经历。只有知道这些,我才能将你的梦画出来。”
“我叫吴三贵,来自安城。”
杨乔停了下来,抬起头看了看眼前这大叔,仿佛大叔的脸上写了不可思议四个字,“安城的吴三桂?”
“不是那个三藩之乱的吴三桂,我姓吴,家里排行老三,所以叫三贵,珍贵的贵。”
看来这一路上,不少人对他的名字产生误解,他一次次解释着自己的名字,不知疲倦,熟练精简。
“吴大叔,你能告诉我你的故事吗?”
吴三贵盯着杨乔手里的美工刀,一刀一刀划过手里铅笔,木屑和炭渣掉下的细渣落在地板上浅灰色的棉布上,细碎漫长的过去在他的脑海中闪过,一幕幕,仿佛发生在昨天,在今早,在走上这二楼画室之前。
吴三贵嘟嘟囔囔的表述并不十分清晰,偶尔用词不当,但是他为了极尽可能的让杨乔听懂自己的话,极力让语句通顺,用着他认为的普通话讲述着他的过去。
“我叫吴三贵,安城县人,今年53岁。”杨乔停下手中的刀,抬头看了一眼,这老头只有53岁吗?他脸上的皱纹堆满额头、嘴角,鬓上的白发爬满头围,看上去至少有60来岁吧!
杨乔示意他继续往下讲。
“以前嘛~因为家里穷,长得丑,个子矮,身板小,所以我到了三十多,还娶不到老婆,就是村里的老单身汉。那时候,三十岁没有老婆,在村子里头是要被人笑话的,所以我娘为了我,提着一篮鸡蛋,一块猪肉,到大舅妈的嬢嬢家跪在他家门槛前,大舅妈的嬢嬢是村里有名的红娘,只要她想牵的线,没有不成的,我娘求她给我介绍个媳妇。可是她有个不破的规矩,成了的,都要给她包一个不少于五十块钱的红包。其实,我知道,嬢嬢心底是善的,听说她是月老转世,不担心红包的事,那还是因为我这人和这家里的情况,人家不愿意嫁。”吴三贵说起婚姻的事,开始变得扭捏起来,他垂着头,弓着背,像是一头被压弯脊背,枯瘦昏老的驴子,坐在那嗷嗷叹气。
“大舅妈的嬢嬢见我娘诚心,就应了这事。三天后,她带了一个身板瘦小,大约就这么高,这么高。”
吴三贵坐着将手抬到眉头,比划着那女孩的身高,如果真如他所说,那女孩的身高不过一米三出头。
杨乔再次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难不成是个未成年人,还是身患疾病的女孩?
吴三贵比划来比划去,让杨乔不得不怀疑,他是否真的有老婆,对自己老婆的身高都如此不确定,莫不是他一开始说的就是假话?
“哎,她那么点高,其实是因为她小时候得了一场病——发烧,把身子给烧坏了。腿脚又细又弯,还没凳腿粗,脚跟也不能着地了,只能拄着拐。那天她还是大舅哥背到我家的,她在大舅哥背上就像是一个十岁的娃娃,我想这要娶个小娃娃怎么能行?加上那时我家徒四壁的,要娶了她的,又要多一口人要养,我本意是拒绝的,可是我娘看着我这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没结婚,急啊~她跟人家保证,家里有口饭吃,绝对少不了这姑娘。”
杨乔猜测那女孩应该是得了小儿麻痹症,导致她的腿脚残疾:“后来,你们就结婚了?”
吴三贵抬头看了眼杨乔,眼里满是泪光:“嗯,她也是可怜人啊~小时候一场大病,落下了残疾,在家里不受待见,兄弟结了婚,哥嫂更是不理会她生死。看她那肌瘦腊黄的脸,平日里估计没少挨饿。”
“当时她,多大了?”杨乔还是没忍住问出了他心里的疑惑。
“十八。”吴三贵用双手食指比划了个十,接着用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比划了个八。
“是个可怜人。”
“哎,可不是嘛~她是可怜的女娃。如果不是她病了,要嫁得好。”
吴三贵一脸惭愧,又委屈:“她的脑子正常的很,就是不爱说话,所以别人都以为她脑子不好使,其实她聪明的很。而且我跟你说,她其实长得好,只是平时她在家里没水洗脸,住在土墙堆里,脸脏,那头发都打结了,都是虱子。”
吴三贵指着头发说道。杨乔看着他指着自己的秃顶,觉得既好笑又心酸。
“我娘带她回去,给她理了头发,洗了澡,那脸啊~长得清秀,一点都不丑。”
吴三贵像是捡了宝似的,对那可怜的姑娘一阵猛夸。
吴三贵的话让杨乔心里略感不适,手上的美工刀停了下来。他的铅笔在他断断续续划动的美工刀下,削成了圆锥形的笔锋,他将美工刀放在地上,用削好的铅笔尖部挫着自己左手食指——他实在太困了,只能用这种方式放大自己的五感。
“她多大了?”杨乔又一次问道,仿佛忘了刚刚吴三贵告诉他,那个姑娘当时十八岁。他很快又接着问到:“她叫什么名字?”
“当时她十八岁,”吴三贵绕着头:“她叫什么来着?我们都叫她丽丽,她的全名叫什么来着?我想想,反正她的名字挺好听的,叫~叫~哦,想起来了,叫燕丽。对,就是叫燕丽。”
“嗯,你和燕丽结婚了,后来怎样了?”
“后来,她到我家,我娘对她可好了,给她好吃好喝,长胖了不少,人也开心起来,话也多了。”吴三越说越兴奋,仿佛回到刚结婚那会。
“再后来,你们有了孩子?”
杨乔对吴三贵事无巨细的阐述有些不耐烦了,对燕丽是否能生育表示怀疑。她的身体能承受得了腹中胎儿带来的压力吗?当时的生育条件,以吴三贵家的家境来看,这个女孩即使怀孕了,到了生产阶段也是极其困难的,那会是一场生死攸关的孕育历程。
“是啊~三个月后,丽丽就怀孕了,可是她身子不好,孩子不到八个月就出来了,可是,可~她也走了。”
吴三贵惋惜地道尽了燕丽嫁到她家不到一年的时间,从怀孕到生孩子,直到她离开这个并不令她留恋的世界。
“她走了~”杨乔清楚这句话意味着死亡,可是他仍不愿相信,就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妈妈走了一样,留下的人,悲伤与欢乐,都与她无关,而自己却无时无刻都希望与她分享。
“走了,她活着太苦,老天爷看不下去,就把她带走了。连孩子的面都没让她瞧上一眼。”吴三贵的眼睛湿润,泪珠从他眼里滑落,从他满是沟壑的脸上走迷宫般滑到了鼻下,在鼻孔处散开,湿润了上嘴唇。
他从褪了色的迷彩服内衬口袋里掏出一块印着桃花的手绢,手绢里包裹着一张一寸褪了色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个短发女人,分明如此眼熟,如果不是吴三贵再三确认就是他死去的妻子丽丽,杨乔真的以为自己曾在某条街道遇见过。
十八岁的丽丽青涩可人,一张消瘦的瓜子脸上有着突出的大眼睛,水灵灵的,小巧的鼻子,厚厚的嘴唇,说不上多漂亮,但是杨乔想象着,如果她是现在街道上任何一个普通的时髦女孩,随便一打扮,就足够吸引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眼球。
他闭上眼,努力回忆着什么:“平平哪都像她,除了那鼻子,哪都好看。”
原来那三言两语的死亡,已经极尽了他全部的身心。
“如果没有那孩子,她也许还能活着。”杨乔为丽丽感到不平,脱口而出的话,却刺伤了吴三贵的内心。
吴三贵无言以对,杨乔说的是事实,如果没有那孩子,她也许还能活着。可是,如果没有那孩子,对吴三贵,吴三贵的母亲来说,她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吴三贵一边哭,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丝巾原样叠了回去,将照片包裹起来,放回胸口的内衬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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