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开局拿到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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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一趟奥勒里乌斯的神国,不仅解决了自己“活死人”的问题,还薅走人家的神器风暴之斧,王景然颇有一种玩RPG的感觉。
这不就是完成任务奖励道具么!
“主啊,你是谁!?”
自由畅饮的老板戴文震惊又迷惑地看着从房间里走出来的陌生黑发男人。
“戴文!是我!维克多!”
王景然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咧嘴一笑。
有些耳熟的嗓音在戴文耳边响起,他才勉强相信,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混血男人竟然是早上那个瘦小的“低调富商”维克多。
戴文吃惊地询问:“主啊!你是巫师!?你看起来和之前完全不一样!”
巫师并不算太罕见,准确地说,巫师是一种误称,真正的身份只有魔法学徒、法师两种,如果在魔法界地位崇高,或许还会被尊称个“大法师”之类的,而巫师则是完完全全的另一种被污名化的、并不存在的群体。
当然,这种魔法界常识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村镇酒吧老板知道的,就连维克多也不清楚这些。
大部分人对魔法和魔法世界的概念除了市面上流行的童话故事,就只剩下官方存在的斯塔茅斯学院和赫德拉学院。
这两所学院都是教授魔法的地方,后者注重传承和血统,前者给钱就能接触。
此外,还有一些十分低调的势力和机构,也承担着魔法传承的责任,比如迷雾森林的弗洛瑞克学校和昆恩研究所,这些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巫师”这个名字有些冒犯,但维克多并没有介意,他坦然道:“我可不是巫师,我只是刚刚去了一趟奥勒里乌斯的神国,收到了一些礼物!”
“什么!?主啊!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的吧!?”
戴文两只眼珠子都要瞪出眼眶了。
现在是下午,自由畅饮空空荡荡的,除了戴文和王景然,连个蜘蛛都看不见。
只有夜幕降临的时候,这里才会热闹起来,被倒满啤酒的杯子占领。
“是真的,兄弟,你看这是什么?”
王景然说着,扭过身,向戴文展示着那只被隐隐约约的浅蓝色电光环绕的巨斧。
巨斧的斧头通体用一种银白色的金属打造,本身就带着波状花纹,并不太大。长杆则是乌铁木制成。
据说,这柄风暴巨斧带着奥勒里乌斯的怒气,砍谁都会释放风暴闪电,不被砍死也要被电个半死。
这个神器的名号在风暴教会信徒中流传极广,几乎人人都知道,其名声仅次于王都教会教堂珍藏的海神冠冕和风暴巨剑。
“这是!这是传说中的风暴巨斧吗!?”
戴文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传说中,奥勒里乌斯杀死珊瑚女妖用的风暴巨斧!?”
奥勒里乌斯和珊瑚女妖的故事也是君士坦塔王国耳熟能详的睡前小故事了。
相传,十三月之战后,珊瑚女妖认为刚经历大战的众魔神实力大减,于是偷走了狩猎之神狄里克的狩猎之弓、大地母神阿德琳娜的复苏项链,还想夺取奥勒里乌斯的海神冠冕和它背后所代表的海洋权柄。
这种行为激怒了奥勒里乌斯,他用风暴巨斧将珊瑚女妖斩首在远海的礁石上,又命令深海巨蛇啃咬珊瑚女妖的身体,头颅则被挂在王都风暴教堂震慑四方。
“就是它!”
王景然也兴奋无比。
“开局任务”就拿到了神器,能不兴奋嘛!
“奥勒里乌斯交给我一个任务,所以才把风暴巨斧给我用!”
戴文连忙追问:“什么任务?”
王景然神秘一笑:“秘密!”
戴文一撇嘴:“好吧好吧,奥勒里乌斯的任务,我懂,我懂,是秘密任务……埃舍尔司铎知道这件事吗?”
“应该不知道吧?”王景然想了想,说:“我也是才从神国出来,哪儿都还没去呢!”
“好兄弟,快跟我讲讲,”戴文激动得满脸通红,急急忙忙倒出满满两大杯啤酒,不断翻涌的白色泡沫就像戴文本人一样急切:“奥勒里乌斯的神国是什么样的?遍地都是啤酒和熏鱼?”
王景然疑惑地问:“为什么会有啤酒?”
熏鱼还能理解是因为奥勒里乌斯有海神的权柄,啤酒这种东西……难道不应该是罗塞塔的最爱吗?
“怎么会没有啤酒!”
戴文瞪着眼睛,愤怒地说:“没有啤酒,人们喝什么!”
“喝……”
王景然想说,喝水不就得了,继而想起来……在这个世界,喝水还真不太行。
除了人们喜欢随地大小便之外,水里可能存在的不明生物也会污染水源。
所以,大家要么喝啤酒或葡萄酒,要么喝咖啡和茶。
除非从被教会祝福过的水井中打水,否则没有人会愚蠢地饮用未知水源。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价格低廉、味道迷人的啤酒,就成了最受追捧的“饮用水”。
一大杯劣等啤酒只要一枚费纳姆,比一桶从被教会祝福过的井中打上来的水要更容易令人接受,后者的喝水税费足足要五枚费纳姆。
当然,相比起来,一桶井水肯定要比同量的啤酒便宜,但是谁会一口气喝一桶水呢?对于没有孩子的单身汉来说,还是一杯一杯的酒更方便。
“好吧,”
王景然妥协了,何况当时在篝火广场品尝海鲜盛宴时,确实有酒,只不过不是啤酒,而是葡萄酒。
“有酒,是葡萄酒,味道嘛……”
王景然说着,尝了一口吧台桌上的杯子里被倒满的啤酒。
苦涩又带着微酸的麦芽香顺着喉咙流进腹腔中,是一种别样的风味,但……
“比这个好一些,葡萄味儿很浓,我感觉有点蜂蜜的味道——肯定加了类似的东西,不是蜂蜜就是糖。”
王景然回忆着。
戴文满足了自己对“风暴之主的神国”的一部分幻想,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肯定是蜂蜜葡萄酒,我听埃舍尔说过,王都的风暴教堂饮用的就是这种酒!”
他接着又问:“那熏鱼呢?是什么味道?”
“没有熏鱼,”王景然说着,不等戴文反驳,立刻补充道:“但是有很多新鲜的鱼,虾、蟹,还有贝类,我最喜欢吃烤彩虹贝,肉有那么大……”
他比划着,细腻的描述让戴文听入了迷。
“烤鲑鱼也很不错,但是我没有尝试山羊乳酪酱,用的是蜂蜜酱,我不太喜欢酸的味道……
“黄金椰也很好喝,我觉得比啤酒好喝,很清甜,还带着气泡……”
红谷郡不临海,虽然距离海边不算远,比如从红谷镇到港口城市赫尔茅斯甚至不到一百阿祖尔公里。
即使如此,新鲜的海产品送到红谷镇容易,送到卷心菜小镇就不容易了,所以运来的大多都是熏制后的鱼类——这种天然带咸味的肉类商品是最受欢迎的。
“真好啊……”
戴尔羡慕地说:“如果死后去的神国像你说的那样,那可太好了……”
王景然好心说道:“我在那里确实见到了许多奥勒里乌斯的信徒,看起来大家生活的都不错。”
戴尔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光晕,高兴得直喘粗气,反复念叨着:“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一杯啤酒并不能灌醉王景然,他还想去找山姆买些崭新的毛皮料子,顺便看看能不能在镇上买到些能入口的食物……红谷哨塔带过来的那些东西真不是人能吃的……
于是,王景然礼貌地拜别了戴尔,按汉娜说的地方去找山姆。
……
山姆是个壮硕的跛脚男人,面相很慈祥,一头红发蓬松得像个炸毛狮子。
王景然找到他时,他正在刮一张泡好的皮子上的油脂。
山姆对王景然背着的风暴巨斧同样表达了巨大的震惊。
毕竟,这玩意儿简直像黑夜里的高瓦数室外射灯,想让人忽略都难!
“我从未想过,竟然有人能活着去奥勒里乌斯的神国!这可真是荣耀!”
山姆眼中的感情有些复杂,不过比起戴文,他显然要冷静许多,并未过多纠结这件事。
“新的处理好的皮子倒是还有,但是今天早上定的人太多了,只剩下几张,都是比较贵的。”
山姆介绍着:“最贵的是一张黑狐皮,这东西可不便宜。还有马皮——只剩下一点点了,顶多够你做双靴子,鹿皮倒是剩的多一些,有好几张,羊皮和牛皮都没了,哦——如果你不介意多等两天,我手上这张牛皮大概后天就能处理好了。”
“黑狐皮和马皮多少钱?”
“黑狐皮要五金纳尔五银盾,这价格已经足够便宜了,要是送到红谷镇,价格至少要翻倍!”
山姆一听有大生意,三两下刮完了手里的牛皮,站了起来,招呼王景然进他的屋子。
一进屋就是平铺在桌子上的纯黑色毛皮,在烛光下闪着奢华的光泽。
“来这里看看吧,绝对是顶级的料子!整张黑狐皮没有一点瑕疵!
“马皮剩的很少,所以,如果你全要了,我可以按一金纳尔六银盾算。”
这个价格确实算得上便宜。
马这种生物因为没有固定的畜牧来源,几乎可以算是所有常用资源中最贵的,马肉(尽管并不好吃)、马皮都可以说是天价,并不夸张。
一张品相还算不错的完整的马皮,市场价能超过一百金纳尔,还往往都有价无市,许多贵族甚至会专门派人盯紧市场上的皮革商人,只要有货,立刻买走,不问价格。
以卷心菜小镇的消费水平,这种高端的皮革确实很难卖得出去,而只有一双皮靴的大小又不值得脚商收购,也就难怪剩下了。
“你想做什么?衣服还是鞋子?或者一整套衣服?”
山姆看了眼王景然破破烂烂的一身,心中略有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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