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男人不醉,女人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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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飞的心里好似被锋利的针尖扎了一下。
他凄惨地一笑:
“我没有你这么幸运,至少还有你老爸疼你。
我的父母,大哥,都不在了~~~”
沈馥丽突然觉得自己开启了一个不好的话题,她连忙道歉:
“余飞,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余飞下车,做了一个很绅士的请的手势:
“请你上楼喝杯茶。”
沈馥丽欣然赴约。
出了电梯,余飞的步伐有点歪歪扭扭。
他用指纹开了锁,扶着门框说:
“沈小姐,请进!”
沈馥丽用新奇的眼光打量着家里的摆设。
“哇,余总,你的家里好干净啊,极简风,我喜欢。”
余飞笑了:
“主要是我太懒了,不想整得很复杂。
每个星期,请家政公司的保洁帮我打扫两次。”
“我到处看看?”
余飞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请随便参观。”
沈馥丽发现,除了书房里显得比较拥挤,几乎是堆满了书。
其它的房间,简直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参观完毕,余飞请沈馥丽在客厅的沙发上就坐。
“喝点什么?绿茶还是红茶?”
沈馥丽说:
“其实,我平时不怎么喝茶。
可能是对茶叶过敏,一杯浓茶简直可以让我一夜无眠。
有红酒吗?”
沈馥丽一边问,一边想:
“家里这么干净,全是男人的陈设,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女人的气息。
不知道他的没有袖子的大美女来过他家里没有?”
余飞的心思则也飘到了吴袖的身上。
因为余飞的这个家,她吴袖是第一个踏入的女人。
而沈馥丽是第二个。
“有,我来开!”
余飞一边开酒,一边酒气上涌,有点刺激鼻腔。
“我去,这个沈大小姐是什么意思?
我本来就喝多了,她还点名要喝红酒?莫非······”
沈馥丽晃荡着手中的高脚杯说:
“余飞,我真是开了眼,没想到你那么喜欢读书,你的书房简直就是一家书店了。
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
“基本上都是一些闲书,什么金融,股票,投资,管理,股权搭建,这些方面我几乎不看。
我看的基本上都是历史书。
尤其是关于秦国的,我最近特别痴迷。
我买了一套504万字的煌煌巨著《大秦帝国》,才读到第一部分《黑色裂变》,文笔华丽,故事引人入胜,哇,精彩,来,我敬你一个,感谢你送我回家!”
沈馥丽是个优秀的倾听着,余飞聊起他喜欢的历史和文学,简直是眉飞色舞。
从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聊到曹三公子的《流血的仕途》,聊到一个个特别钟爱的人物,韩非,李斯,嬴渠梁,商鞅,白起······
又跳跃式地生发开来,去聊魏晋人物晚唐诗。
余飞问她:
“唐朝的诗人里,你最喜欢谁?”
沈馥丽脱口而出:
“当然是小李杜,李商隐和杜牧。”
“我也是!”
余飞简直兴奋地大叫起来。
“当然,初唐四杰也蛮不错,尤其是王勃······”
“······”
当余飞准备告一段落,沈馥丽又恰合时宜地又抛出一个请教的问题。
此时此刻的余飞,完全是一个半醉酒的状态。
从来没有那个人跟他聊历史,聊文学聊得这么投机。
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女人。
在倒酒的间隙,余飞在回想,好像,跟吴袖在一起聊的也都是生意场上的事,从来都没有聊过什么诗词歌赋。
~~~~~~
第二天一早,余飞突然惊醒。
我是谁?
我在哪里?
厨房的女人又是谁?
他把身上的毛巾被掀开,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厨房。
吴袖,是吴袖!
余飞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阳光用丝丝纤细的光线,编织着一片温暖的眩晕。
余飞伸出手,准备去触摸吴袖的肩膀。
沈馥丽莞尔一笑:
“你醒了?”
然来,不是她。
余飞也不知道,自己在感情方面为什么永远是阴差阳错,后知后觉。
从初恋(单相思)开始,他错过了江月溶,直到江月溶离异后带着一个女儿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后来,他稀里糊涂地跟萧言相处,直到萧言因生意失败而香消玉殒~~~
后来,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薛蓝,可是,薛蓝却嫁给了自己的发小余三金~~~
吴袖的出现,不得不说是余飞感情世界里的一根救命稻草,她陪着余飞走过了很多最难熬的时刻,可是,曾立誓终身不嫁的她,却嫁给了跟她门当户对,琴瑟和鸣的青华教授徐怀诚~~~
命运多舛,天意蹉跎!
余飞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说:
“沈小姐,对不起,我昨晚完全断片了,不记得,你是怎么送我回来的?”
“余飞,咱俩都这么熟了,你还叫我沈小姐是不是根本不把我当朋友?
从今以后,你只能叫我,馥丽!”
说完,她甜甜一笑。
等等,信息量贼大啊!
这步子跨得是不是有点太大了吧?
看过前面章节的朋友们心里有数,比起余三金,余飞玩的完全是小儿科。
要是按照余三金的进度条,这会儿,孩子都生几个了。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余飞和余三金最根本的区别,性格上的差异。
余飞心想:
“难道,难道,昨天晚上,劈里啪啦了,干柴烈火了?”
正在愣神的一瞬间,沈馥丽用温热的手探了探余飞的额头,柔声问道:
“头还晕吗?快去洗漱一下,早点好了。
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余飞被沈馥丽的反客为主搞得有点不习惯。
但,有句话叫恭敬不如从命,他也只得照做。
“这糖心鸡蛋是不是有点老了?
好久没做了,有点把控不好火候。”
余飞顺从地咬了一口,由衷地赞道:
“刚刚好,好吃!
我就很好奇了,像你这么一个千金大小姐,不是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吗?
是怎么练就了这么一手好厨艺?”
“你是真夸我?”
“当然,我也会做饭,没必要说违心的话。”
余飞一本正经地说。
沈馥丽把烤好的吐司抹上草莓酱递给余飞说:
“虽然我从小家境不错,但我的父母从小就没有惯着我。
有些家庭为了培养小孩的自主动手能力,选择做家务自己挣零花钱的方式。
而我的父母不一样,现在想来,他们更是技高一筹。
他们从小就给我灌输家庭的观念,我是家庭的一份子,就要自己参与做家务,我的爸爸妈妈也会身体力行,身教大于言传。
所以,我从小就觉得洗衣,做饭,洗碗,拖地,洗衣服,都是天经地义的事。
自己做着做着也形成了习惯。
后来,我一个人在国外留学,衣食住行,完全自理,感谢我的爸爸妈妈别具一格的教育方式。”
余飞抬起手中的热豆浆说:
“敬伟大的父母!”
沈馥丽笑得合不拢嘴:
“敬伟大的父母!”
等余飞吃完早餐,沈馥丽很自然地挽起袖子,把餐桌和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对在门口观望的余飞说:
“余飞,你实在太沉了,本来昨晚我试图把你背到床上去睡,可惜我失败了。”
余飞说:
“真是不好意思,你第一次来我家做客,就凡事都麻烦你。”
“麻烦什么呀,举手之间的事。
怎么样?还难受吗?要不要洗个澡在睡一会儿?”
余飞看了看腕表说:
“早餐一入胃,舒服多了,我今天十点钟有个重要的会议,等下洗个澡就去公司。”
说话的功夫,沈馥丽已经麻利地收拾妥当,看来,她所言非虚。
她拎起精致的手包说:
“你忙你的吧,我老爸今天刚好也在上海。
你昨晚委托我的事,我刚好去跟他说说。
搞定以后,我打电话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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