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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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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 不惧得罪人,高顺很直接。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健将躬身抱拳,肃声道: “目前在赵云身上,末将只看到了勇。当然其它方面,在接触中也能感到。但就现在而言,赵云展露出来的。” “只有勇。” “并且最关键的一点,是赵云虽勇,但过往岁月都是在乡间单打独斗。武艺高强不代表领军有度,能单骑冲阵不意味着就能统率千军。武力与统军……” “看似相连,实际没有必然关系。” 王耀听声颔首,此话不无道理。 赵云虽勇,但毕竟从没有领军经验,一下让他领导千军确实不妥。 抱拳向前一步,高顺大声道: “我毫不怀疑赵子龙日后能成大将,甚至成为青史留名的名将!但现在来说,他在领军方面还太过稚嫩。” “若领千军……” “末将建议从副将开始做起。可他又擅冲阵,骑兵则更为契合他。” “原本说来,张将军之骑军最适合赵云归属。即便赵云未曾领过军,统率不过两百骑也是绰绰有余。但为给他挪位而撤下张将军,实在有些不符合情理。” 眉头紧皱,高顺娓娓开口:“可让赵云做副手,千军则矣,百军实在埋汰人。再者他之勇武远胜文远,强安一块。” “不是张文远威信大失,就是赵子龙胸怀憋屈,哪个都不美。” 王耀未有开口,认真聆听。 这一刻,他觉得高顺真的很优秀。 既擅长练兵,战技高强又能身先士卒。向他询问对策,绝无私交作祟,该怎样就怎样一五一十的述说观点。 还能面面俱到,在想到契合赵云兵种的同时,又能考虑张辽的感官。 虽不说妙计频出,但他只是武将。战将能想这么多,很不错了。 “主家不是要组建一支亲卫骑兵么?人数百骑,直接让赵云当主将好了。数目少,他正好能驾驭,而亲卫的特殊涵义,也不会让他在众将面前低人一等。” “先积累经验,待部队下次扩军,两百骑军肯定不够。届时组建新骑,直接可以调他去当主将,再无忧虑矣。” 话音落下,王耀微笑颔首。 “就这么定了,伯平真乃我之肱骨。” 高顺闻言一笑,拱拱手,出帐忙去了。即便天色已黑,他还不能歇息。此次驻营并非暂时,防务需要严谨安排。 除此外,白日刚募招一千农兵,既要规划好训练,又要安置好其家属。这一块在招募时,他与王耀商议过了。 每个难民入伍,都可以带妻子做为随营妇女。这些健妇不是白养。 劈柴伐木、做饭洗衣,照顾受伤士兵、清洗创口,甚至在辎重车辆陷入泥浆时去搭把手,都是她们的任务。 平日不得相见,假日时自可团聚。有这一份恩情与牵挂在,农兵会更加勇敢,更加忠诚,但前提是安置好家眷。看書菈 想着营寨防务,训练整军,妥善安置,高顺虽然感到浓浓的疲惫…… 那眸眼,却是愈发的明亮起来。 —————— 翌日,天朗气清。 鸡啼时下了一场小雨,很快就停了。 卯时虹销雨霁,在这破晓之际,一个个手持铜锣的军士出现。 他们猛然敲打铜锣,铛铛金鸣顿时响彻军营。老乡勇迅速掀开被褥,手持刀枪冲出帐子,几乎十几息便列队齐整。 乡勇面有笑意,纷纷望向军营右方的营帐,那里睡着新入伍的农兵。 “猜猜多久,兵伢子才能起?” “哼,当初咱们花了半刻钟,高将军罚五圈,他们怎么也得一刻。” “俺看悬,得一刻半。” “一刻半狗都起了,最多一刻。” “别说了别说了,将军来了。” 瞅见面无表情的高顺行来,众乡勇立刻闭嘴。全都目视前方,昂首挺胸。 高顺见状也不说话,微微颔首。 然而就这么一点头,乡勇就兴高采烈,如获巨大褒奖一般快活。 趁此氛围,一个胆大的兵卒开口: “将军,您一向一碗水端平,他们要超过一刻钟才来,怎么也得先跑个十圈吧!当初俺们晚半刻,就是五圈。” “那是自然。” 眼见高顺应允,兵卒大笑。 可一眨眼,他的笑容就消失了。 噔噔噔—— 脚步响起,密密麻麻的农兵喘着粗气跑来,立刻学着旁边的乡勇列队。 一个魁梧健壮的农兵上前,垂首抱拳,朝高顺恭敬道:“小人们从没有披过军袍,这穿系的方法与农家麻衣不同,由此晚来片刻,还请将军大人责罚。” 刚刚列成队的农兵们纷纷躬身,异口同声抱拳道:“还请将军责罚!” 看了眼日晷,高顺淡笑。 农兵不过才晚了百来息,连小半刻都没有,却没有推诿,很不错。 望向刚刚言语一刻钟的乡勇,高顺面无表情。那兵卒面色羞红,垂下脑袋。 “晚了就是晚了,绕校场跑五圈。” “喏!” 没有丝毫犹豫,魁梧农兵迈步奔跑。 其余农兵亦没有怨言,他们只恨自己来晚了,愧对了王耀的厚待。一个个卯足劲,全力奔跑。 前身为难民,能从各地活着逃到信都,脚力那自是没得说。只见他们健步如飞,很快就跑完了大半圈。 看着目瞪口呆的乡勇们,高顺挑眉,笑骂道:“幸灾乐祸,跑十圈。” “喏!” 此刻乡勇们连嘟囔的念头都没有,一个个迈动脚步追了上去。 一番晨练后,众军卒大汗淋漓。 再次列好阵时,就见车辆行来。 “主家爱兵如子,在真定一战后,见数百泽袍魂归故里,甚为悲伤。” 听见此话,众乡勇神情黯然。 战死的那三百多乡勇,都是他们的手足兄弟。重提此事,自是伤感。 察觉到氛围的变化,农兵赶忙垂下头。 “都抬起头来!” 正欲继续,却忽然发现农兵的变化,高顺想到什么,行至农兵阵前道:“不管你们先前是何等身份,入了主家帐下,就是忠勇的战士,你们不需要畏惧。” “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人会驱逐你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畏惧。” “听见没有!” “喏!” 听闻高顺之言,农兵们先前身为难民的自卑感不说荡然无存,也散去大半。 他们感激的看向铁甲健将,腰背挺得越发直了。而老乡勇听声,个个错愕,先前准备跟新兵伢子开玩笑的想法,也顿时打消。对于身份清白的新兵…… 开玩笑欺负下,能拉近关系。但欺负本就自卑的人,那就真是欺凌了。 乡勇分得清对错。 眼见氛围和睦起来,高顺欣慰颔首。 他拍了拍手,顿时便有辅兵民夫上前,恭敬的递上札甲与皮甲。 “主家不忍你们受到伤害,特此竭尽一切手段,从北军那要来甲胄。” “陷阵营的勇士们,上前领甲!” 话音落下,众军士怔神。 从高顺的话语中,他们能够想象王耀为了这批铠甲付出了多少。 可能忍气吞声,可能被正规军的那些官老爷百般刁难,才得到甲胄。 看着那反射着太阳金光,熠熠生辉的精良札甲,士兵们双眼泛红。 为这样的主家,效死也值了。 毕竟在这个年代,这么一套优质铁铠,价值要比一条人命高得多。 兵卒们排成长队,宛如接圣物那般双手捧过铁甲。他们抚摸着锃亮冰凉的甲叶,无不朝着帅帐方向躬身行礼。 看着领甲的乡勇,农兵们目光敬佩,其中没有嫉妒,因为那是拿命换来的。 “别看了,你们也有皮甲。” 高顺话音落下,农兵无不双目圆睁。 实在不可置信。 “你们虽然新入无功,但主家仁德,不愿见到为他征战的兵卒折损。” 话毕,看着愣神的农兵,高顺皱眉、吼道:“再愣你们早饭没了!” 众农兵这才如梦初醒,纷纷上前。 他们面色涨红,眼中隐有泪光。 “敢不为王君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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