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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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巨鼠川,莫尔斯他们又不得不在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之中艰苦跋涉……不过,令人振奋的是,走了没多久他们便开始在深山老林中发现了人的踪影;首先是一些猎人、采药者的偶尔出没,接着也陆续能看到散居在深山中的零星人家。只是这些人说话他们都听不懂,所以也没法跟他们打听汉人以及中原的消息。
一天傍晚,三人正行之间,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喧闹之声;而且莫尔斯还注意到,在那纷乱嘈杂的声音中,偶尔还夹杂着好像是红毛国人的哭叫声。三位少年循声而去,不多时,就见一处山坡下的空地上,一群人正手举火把一边蹦跳一边叫喊着。场地的四周竖立着类似图腾样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个举行什么祭祀之类活动的地方。等到稍稍靠近些,莫尔斯他们这才发现,原来在那帮人中间的一堆木柴上还绑着一个人,哭叫声正是从这个人嘴里发出来的。
“这些人这是要干什么啊?”莫尔斯自语道。
霞儿说:“大概是要把那人烤着吃了。”
“别瞎说,”阿木在一旁抢白道:“哪有人吃人的?!”
霞儿不服气地道:“怎么没有?我听师傅说过,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吃人的!”
阿木没有再和霞儿斗嘴,他转向莫尔斯道:“师兄,我看咱们还是别管这闲事了;天快黑了,还是赶紧弄些吃的,找个睡觉的地方吧。”
莫尔斯说:“不,既然碰上了,总得弄个明白。要是真像霞妹说的那样,那就得制止他们这种野蛮……你听见没有,那被绑着的人说的是红毛国语,我们走了这么多日子,也不知方向到底对不对;咱们救下那人,也好跟他打听打听去中原的路。”
莫尔斯这里话音刚落,蓦地,就见那些围着柴堆狂舞的人们忽然一声阵喊叫,纷纷把手中的火把投向那被绑之人。大火烧起来后,在火中人绝望的哭叫声中,这伙人瞬间呼啸而去,消失在了茫茫山林之中。
莫尔斯冲霞儿叫道:“霞妹,快,把火打灭!”
小霞儿应声飞下山坡,“轰、轰”几声炸散了燃烧的柴堆,救出了那个被烧之人。莫尔斯和阿木奔到近前一看,只见那被绑之人的头发和衣服已经被烧焦,人虽然没有死,但已经不省人事。
三个孩子把那人弄到一个干净的地方,想把他弄醒;可是他们又是喂水又是叫喊地折腾了半天,那人就是死活醒不过来……天眼看就要黑了,没办法,孩子们只好砍了些树枝,抬起那人一同上路。所幸的是没走太远,他们便在山坳里发现了一个不小的山庄。莫尔斯他们也顾不得多想,加快脚步直朝庄上奔去――眼下最要紧的是得赶紧想办法救醒那个受难者。
山庄的主人似乎对莫尔斯他们的出现颇有些戒心。由于语言不通,莫尔斯连说带比划地告诉庄主,请允许他们在庄上借宿以及帮忙救治伤者。庄主打量了一番莫尔斯三人和面目模糊的伤者……也许是看他们都是孩子的原故,最后总算让他们进了庄子。
莫尔斯他们被安排在了一处像教堂样的房子里。让莫尔斯没想到的是,在这样的深山密林中居然会有这种风格的建筑。
三个孩子进了屋刚刚卸下行装,那位伤者居然自己醒过来了。
“我……还活着……?”
那人看上去有些吓坏了,他看看身边三个陌生的孩子,又看看自己身上极不合身的衣裤――那是莫尔斯的两件衣服――目光中依旧流露着难以掩饰的惊恐。
“是的,你还活着。”莫尔斯说着扶起他喝了两口水。“先生,不用害怕,这里不会有人再伤害你了。”
“是……你们救了我?”
莫尔指指身边的霞儿:“是我的小师妹救了你。”
那人双手放在胸前连连点头致谢:“多谢小妹妹的救命之恩,多谢……”
看来这个人伤得并不太重,刚才很可能是被吓晕了;尽管看上去有些焦头烂额、一塌糊涂,但只不过是些烟薰火燎的皮外伤而已。阿木帮他擦洗干净了脸上的灰土,正准备出去找些药来为他疗伤……猛然间,就见这位伤者忽然像被蝎子蜇了似的,两眼恐惧盯着这屋子冲莫尔斯他们叫道:
“你们……你们跟他们是一伙儿的!你们……”。
莫尔斯看着那人莫名其妙地道:“先生,您说什么哪,我们跟谁是一伙儿的?”
“你们……跟这庄上人是一伙儿的!”
莫尔斯道:“先生,你冷静一点,我们刚刚进庄,根本就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
“那……那你们为什么又把我弄回到这庄上来了?”
霞儿一听忍不住叫道:“哎,我说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呀!你当时让人烧成那德行,我们不把你弄庄上来怎么救你呀!”
接着,莫尔斯简要的描述了刚才救他的经过,那人听了好像仍然有些半信半疑,不放心地逐个儿打量着莫尔斯他们;当他的目光碰到莫尔斯刚刚放到床头的那一双硕大的金翅膀时,那人的眼睛瞬间放出一股异样的光芒。
“你们……你们三个小孩子到这深山老林来干什么?”那人问。
霞儿说:“我们是飞来国的寻祖使者……”
莫尔斯摆手止住霞儿的话,问那人道:“先生,这庄子到底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来这里?”
伤者压低声音说:“孩子们,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要不然……”
话还没说完,就见房门开处,有人送来了香喷喷的饭菜。莫尔斯他们三个小家伙儿一见丰盛的饭食,简直高兴坏了。自从他们下山以来,住的是岩洞、石窟,吃的是山菇、野果,从来还没有好好儿享受过一顿像样儿的人间烟火呢!三个孩子顾不上再听那位伤者的“下文”,尤其是霞儿姑娘,此刻简直有点迫不及待了;她不等人家把东西放好,上去抓起一只山鸡腿儿就往嘴里塞。
哪知道就在这么个节骨眼儿上,那伤者忽然手指桌上的饭菜声嘶力竭地叫道:“孩子们……别吃,千万别吃,菜里有毒!”两个送饭的庄丁一抬头,看到说话的伤者,当时就像见鬼似的吓得怪叫一声扔了手中的食盒子,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屋子。莫尔斯一见,担心这山庄真的有什么问题,急忙招呼阿木、霞儿拿起行里准备另寻他处过夜;那位伤者也寸步不离地紧跟着三个孩子出了房门。
几个人来到当街没走多远,忽然有上百名庄丁,手持刀枪棍棒吵吵嚷嚷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莫尔斯当时不禁暗暗感谢身后的这位伤者:看来这庄子还真的是有问题。亏得当时有这位先生的及时提醒,否则,他们吃了那有毒的饭菜,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由于语言不通,说也说不清楚,莫尔斯轻声吩咐霞儿:“霞妹,吓唬吓唬他们。”霞儿答应一声,纵身跳到空中,围着那伙人“轰轰”就是几剑。一刹时,只见四周到处火球滚滚,烈焰腾腾。庄丁们顿时吓得鬼哭狼嚎、四散逃遁,莫尔斯他们则趁乱溜出了庄子。
山庄住不了了,几个人只好重新在山里找了个栖身的地方。
霞儿不无沮丧地叹了一口气说:“唉,看来我这辈子就是住山洞的命啊!”
莫尔斯拍拍霞儿的肩膀道:“没关系,霞妹,等回到家里,我一定让你住上一间漂亮的大房子。”
“我要两间……不,要三间。”霞儿煞有介事地道。
阿木撇撇嘴说:“给你一百间!――凭什么你一个人就要那么多房子?”
“我怎么不能要?师兄是王子,那我就是……公主!师兄,在你们哪儿公主能住多少间房?”
莫尔斯笑笑道:“你说几间就几间,我的公主殿下。”
“先生,那庄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安顿下来后,莫尔斯又问那伤者。
伤者气愤地说:“这个山庄的庄主是个黑心的家伙,昨天我来庄上投宿,他看我身上有些值钱的东西,就在我的饭菜中下了毒。发现了他们歹意后,我便假装中毒,打算趁他们抛尸时逃命;没想到他们掠走我身上的东西后,还要焚"尸"灭迹!要不是遇上几位小英雄相救,今天我可就真的没命了。”
“你怎么知道今天的饭菜里也被下了毒?”阿木插嘴说。
“我不知道今天的饭菜里到底有没有毒,不过我想这些没人性的家伙为了点儿蝇头小利,就忍心对我下那样的毒手,哪里还会在乎多杀你们几个孩子。”那人说着伸手摸了摸二王子背上的那双闪闪发光的金翅膀,以一种长者的腔调道:“孩子们,你们太大意了,如此贵重的东西就这么背在身上,那贼人见了能不起歹心吗……我就是无意中看到了你们的东西,担心贼人会对你们下毒手,所以才喊了那么一嗓子。没想到那些家伙做贼心虚,自己倒先露了马脚……”
莫尔斯点点头说:“先生所言极是,今日多亏了先生的提醒……”
霞儿一撸袖子说:“师兄,我回去一把火烧了这黑庄,也省得他们再祸害别人!”
莫尔斯伸手制止道:“霞妹,不可莽撞!有坏人也不过是极少数,你烧了庄子会伤及无辜的……”
伤者也在一旁道:“是啊,仁慈的上帝既然阻止了恶人对我们的伤害而未对他们加以惩罚,正是我主有意留给恶人一个悔过的机会。我们若是再去以恶治恶,岂不是违背了万能的上帝……”
莫尔斯将那伤者打量了一番,说:“听先生的言语倒像个神父。”
“我就是一个神父啊!”那人说着连连在胸前划着十字:“在下禀承上帝的旨意,要把耶稣的精神播撒到天下每一个人的心中……”
这位神父说到他的上帝,顿时变得神采飞扬,侃侃而谈。莫尔斯虽然不信什么上帝耶稣,但他对神父的话倒是颇有几分认同。他觉得这个外夷和尚的心地还是蛮善良的,不愧是个传经布道之人。倒是霞儿似乎对神父那一套装腔作势的说教很是有些不以为然,她皱着眉头故意打断神父道:“唉,可惜了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妈呀,那鸡腿儿闻着真香……”小姑娘说着巴叽巴叽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阿木在一旁奚落道:“好啦,馋猫,等我们到了中原,天天让你吃鸡腿儿,撑死你!”
神父一听阿木说要去中原,显得十分惊讶:“怎么,你们要去中原?”
通过这次山庄里的生死患难,莫尔斯觉得他们跟这位外国和尚也算是朋友了,所以他不想对一个善良人撒谎:
“是啊,我们是汉人,要到中原去认祖归宗。先生可知道中原在什么地方吗?”
“知道,知道!喔,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神父听了二王子这话,显得异常激动,“本人也正是要到中原大国去传经布道,这么说我们是同路啊……喔,仁慈的上帝,一定是您给我送来了这几位善良的天使,让我的旅途从此不再孤独……”
莫尔斯一听神父知道中原在什么地方,当时也是高兴得不得了,心里一个劲儿的感谢老天爷,让他们碰上了这么一位不错的“向导”。
传教人的善良和孩子般的天真,再加上他肚子的里那许多让莫尔斯他们耳目一新的知识,很快拉近了他与三位少年之间的距离;没过多久,他在孩子们心里几乎成了他们旅途之中不可缺少的一员了。
接下来几天,神父一边陪着三个孩子跋山涉水,一边捧着圣经给他们传经讲道。三个孩子虽然对圣经里的枯燥说教心不在焉,但他们对里边的许多故事却颇有些兴趣。莫尔斯他们觉得,有这位神父一路同行相当不错,让他们忘记了许多跋涉之苦。
由于神父说的是一口地道的红毛国语,所以在与莫尔斯闲聊时,两人便很自然地谈到了红毛国。神父告诉莫尔斯,他原本是红毛国都城大教堂里的一名神职人员,由于不满国王的暴政,遭到当局的迫害,所以教会不得已才把这个向神秘中国传播上帝之音的任务交给了他;莫尔斯也借机向神父打听了许多关于莫尔斯家族的事情。
莫尔斯发现这位神父好像对其母亲家族的所有情况都了如指掌。后来,莫尔斯对其中原委追问得急,神父才似乎极不情愿地告诉莫尔斯,其实他就是莫尔斯家族的人。当年战乱暴发时,他也和莫尔斯他们现的年龄差不多少,父母怕他在战火之中身遭不测,所以才把他送到了教堂之中。
莫尔斯一听说神父也是莫尔斯家族的人,当时兴奋得跳了起来:
“真的?你真的是莫尔斯家族的后代?”
神父好像被莫尔斯这突然的情绪变化弄得有些莫名其妙:“是啊,我是男爵的儿子。怎么啦?”
“那你是不是也有一条……”莫尔斯说着用手在自己的颈下做了一个圆形手式。
“你是说莫尔斯家族的项坠儿……当然有啊……不过,我把它藏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
“为什么不戴在身上?”莫尔斯问。
神父摇摇头道:“在红毛国佩戴莫尔斯家族的饰物是要被杀头的!”
莫尔斯听了一边点头,一边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从身上拿出了自己的项坠儿。神父一看见项坠儿,当时情绪变得激动异常:
“怎么,你……你也是……”
莫尔斯使劲儿点点头说:“丽莎公主是我的母亲。”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神父像着了魔似的一遍遍在胸前画着十字,“没想到……没想到国王陛下还有后人……”
神父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他发誓,一定要竭尽全力帮助莫尔斯完成归国大计;而且,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保护莫尔斯王子――这个国王陛下的唯一传人。
打那以后,莫尔斯不但开始对这位神父以兄长相称,而且两人几乎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
然而,就在神父与孩子们同行的第十天,就在孩子们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了这位新的旅伴的时候,一个无情的事实仿佛晴天霹雳,几乎彻底击碎了莫尔斯那美好而又单纯的心灵世界,毁掉了他的梦……
这天早晨,莫尔斯他们一觉醒来,发现他们的那位患难朋友、那位有着天使一样美好心灵并发誓要用毕生精力把上帝的爱传播到世界每一个角落的神父,居然偷走了莫尔斯的背囊和那双金翅膀――不辞而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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