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死于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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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飞想安慰安慰柳缇,但看着她悲戚的面容,又不种地该如何开口。
一直以来,在大宝剑一起共事的时候,余飞有点都没有,认真看她。
像他这种怀揣凶器的女人,余飞都不知道眼睛应该往哪里看。
看,眼光很容易被吸引,搁在上面。
不看,又暴露了自己的宅男心态。
如今,妖娆的柳缇被叶剑中收服,成了余飞的“大嫂”。
如此一来,余飞倒是心无尘埃,独处和交谈,倒自在了许多。
“事已至此,我们还是应该想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之前的事都过去了······”
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医生从病房里走了出来。
“你们是叶剑中的家属?”
“是!”
余飞和柳缇异口同声。
医生说:
“病人刚刚苏醒过来了,但还是很虚弱,你们可以进去看看他,时间不能太久,给你们5分钟。”
病床上,叶剑中斜躺着,虚弱的眼神看着门口。
见柳缇和余飞进来,微笑在他的脸庞上舒展开来。
余飞上前握住他的手,干瘦,冰凉。
“大哥,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余飞强撑着一个笑容,心疼地责备道。
“你,新婚燕尔,又,管着,那么一大家公司,我不想给你添堵。
再说了,我的情况我心里清楚,已经是病入膏肓,无力回天了······”
余飞双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似乎想把身上的热量多传递一点给他。
“大哥,快别这样说,现在的医学这么发达,你放心,一定有办法的,如果国内不行,我们去国外······”
叶剑中虚弱地摇了摇头,说:
“太晚了,再,怎么,做,都是无用功······”
余飞鼻子一酸,红了眼眶。
“大哥,你有什么放不下的事,跟小弟说,小弟一定想方设法帮你达成!”
“谢谢!我叶剑中活到今天这个份上,生前身后,了无遗憾!”
余飞见他说的越来越慢,越来越吃力,马上想到,这是不是平常人们所说的“回光返照”?
他笑着说:
“嫂子,也来了,你跟嫂子说!”
叶剑中深情地看了一眼柳缇,说:
“她已经不是你的嫂子了,两个月前,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她才30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确诊以后,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离异总比丧偶要好,你说,是不是?”
余飞惊讶地看着柳缇,无言以对。
他起身让位给柳缇,出了病房门,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
他想起了叶剑中第一次请他喝酒的情形。
从叶剑中公司大楼出来,右转,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条背街的小巷。
一家叫【小湘人】湘菜馆,人头攒动,窗明几净。
软膜灯箱上的广告语引起了余飞的注意:
人生筷意事,把酒小湘人。
菜馆的老板娘是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很热情地跟叶剑中打招呼:
“您来了,快请,里面有座!”
一看就知道,叶剑中肯定是这里的常客。
一落座,叶剑中就脱掉了外套:
“喝什么酒?”
余飞也如法炮制。
脱掉外套,卷起衬衣的袖子说:
“大哥你来定,客随主便!”
叶剑中看了一下大厅里,等菜上桌的食客比较多。
就对侍立在一旁的服务员说:
“还是老样子,先上一坛醉翁吧!
配几样下酒的凉菜,要快!”
服务员麻利地“领命”而去。
饭店里灯光温暖,气氛热烈。
叶剑中的额头上都流汗了,依然带着那顶黑色的棒球帽。
余飞指了指他的帽子,说:
“这么热,不摘掉?”
他在猜想,这个被业界称为策划鬼才,广告狂人的叶剑中,难道是个地中海或者是个光头。
叶剑中摘下帽子,正式亮了个相,又戴上。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个极度内向又没有安全感的人。
躲在这帽檐底下,我才比较自在。”
亮相一刹那,余飞发现自己又猜错了。
叶剑中不但有头发,而且发量浓密。
粗而硬的短发如钢针一般,在帽子的压迫下也不屈服。
不是黑色,一片灰白。
酒和下酒菜已备齐。
叶剑中熟练地打开醉翁酒的瓶口,笑着说:
“喝这种酒,得配这种陶碗,玻璃杯不管用。”
陶碗不大,厚重古朴。
叶剑中捧着醉翁,斟满了两碗。
叶剑中双手捧起一碗说:
“想不到大宝剑集团的掌门人这么年轻,我还以为是个垂垂老矣的老江湖呢。
关键是,我叶剑中跟你小老弟一见如故,脾气对路!
来,我们先干一碗!”
看他那架势,颇具武侠小说里江湖侠士之风。
余飞心里暗暗叫苦:
“自己酒量有限,这么个喝法,怕是免不了一场酩酊大醉。
我也不能扫兴啊,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两个陶碗一碰,黄色的酒液荡漾,二人如乔峰遇上了令狐冲,一饮而尽!
这酒,没有普通白酒之辛辣,也不似家乡老米酒之醇和,入口清冽,隐隐有淡淡的花香。
“好酒!”
“痛快!”
这时候,几道地道的湘菜已经上桌。
没见叶剑中点菜,估计是老板娘按照他平时的口味安排的。
“来,吃菜!”
余飞抱起醉翁酒坛,只见上书两个飘逸洒脱的“醉翁”二字,后面是一个简笔勾勒的长须文人形象。
“莫非,这两个字出自叶大哥之手?”
叶剑中黑色的眸子透着光亮,面有欣喜之色:
“哦,看出来了?”
“下午在办公室就见识了大哥的一笔好字!”
余飞又把酒斟满。
叶剑中说:
“我生在楚南一个小县城。小县城道路闭塞,老百姓生活艰难。
但唯独这用山泉水酿制的家乡酒堪称一绝。
我本好酒,有一年春节回家,刚好有一家老酒厂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
我就盘了下来。
后来,就有了我们现在喝的醉翁酒!”
余飞点点头说:
“原来如此!这醉翁酒,我还是第一次喝!”
“我那酒厂规模小,产量也小,基本上都销售在当地。
这家饭店的老板跟我是老乡,我经常带朋友来吃饭,所以就储存了一些。
这酒纯粮酿造,没有科技与狠活,第二天不上头,小老弟,放开喝!”
两人又汩汩汩汩干了一碗。
叶剑中看着余飞身上的新衬衣,若有所思地问道:
“小老弟,结婚了没有?”
余飞拿着筷子,直摇头。
“没。怎么,大哥要给我当月老?”
叶剑中面露狡黠。
“恐怕用不着我帮忙,你的桃花运已经来了。”
余飞放下筷子说:
“哦,何以见得?”
叶剑中神秘地说:
“你知道你身上的衬衣是谁送的吗?”
这时候,余飞才把衬衣的故事前前后后讲了一遍。
反问道:
“大哥认识她?”
“饮料大王沈庆厚的千金沈馥丽。”
“哦,沈庆厚?商界的老前辈了,如雷贯耳啊!”
叶剑中接着说:
“你今天下午来之前,我的客户就是沈馥丽。
按照你的描述,所以我才断定,肯定是她。”
余飞不好意思说,跟这个沈家千金没有眼缘。
换了一种方式说:
“这完全是一件偶然事件,她不小心撕烂了我的衣服,又叫人买了一件赔我,很正常嘛!”
叶剑中却还是一个劲儿地夸她:
“沈馥丽身上继承了老沈的朴素的品质,在国外留学多年,仍然没有被带偏,难能可贵啊!
作为沈庆厚唯一的的女儿,她的婚事很多人都在关注呢!”
余飞摸着陶碗的边缘,心想:
“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的菜!
再说了,老大哥,你是没有见过我身边的吴袖,那才是一等一的美人呢!”
他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吴袖的倩影,她的一颦一笑,让人心神俱醉。
虽然是酒桌上的扯闲篇,余飞也不想再继续聊关于沈馥丽的话题。
【聊天嘛,就聊点别人喜欢听的!】
这条法则,在余飞的实践经历里屡试不爽。
他开启了一个新的话题:
“大哥,你做了那么多条脍炙人口的广告,这灵感都是从哪里来?”
叶剑中扶了扶黑色的镜框,说:
“我的前世肯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今生才要熬夜写文案!
这灵感怎么来,我也说不明白。
虽然我成名以后就定下了不跟别的广告公司比稿的规矩,但,我自己却会跟自己较劲。
每个案子,我都会从不同的维度和不同的侧重点,做两到三个方案,供甲方选择。”
“你是处女座吗?典型的完美主义者!”
叶剑中摇摇头说:
“凡是通过艺术创作出来的东西,都会有缺憾,不可能完美。”
余飞发现他说话有时候,前言不搭后语,思维跳跃。
只听叶剑中又说道:
“你看我的办公室就知道,不像是一个谈生意的地方,就是一个杂货铺。
我的习惯是,什么书都看。
哲学,物理学论著,音乐乐理,心理学著作,佛经典籍。
各种信息,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等来者不拒。”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喝着这醉翁之酒,余飞觉得这话真的没有骗人。
看着眼前这个在室内也不不愿意摘下帽子的中年男人,他的纯粹让人心动。
对工作精益求精,有自己傲娇的地方。
为了喝家乡纯粹的酒,他专门盘下一个酒厂。
在余飞面前,作为同样是大哥级别的人物,他暗自把林之风和叶剑中作了一番比较。
林之风浸淫职场多年,得失之心,利弊权衡,变成了他固化的思维模式。
叶剑中在广告行业耕耘多年,在生存问题已经不是一个问题的时候,他更多地活出了自我的本真。
所以,余飞心里有谱:
林之风适合谈工作。
叶剑中可以聊生活。
关于自己的感情问题,余飞从来都是讳莫如深。
酒酣耳热之际,余飞的口齿已经有点含糊。
“大哥,你怎么,怎么看待婚姻?”
重生一世,搞钱归搞钱。
感情也要有个落脚处。
经历了家庭巨变,亲人离世,有情人终成陌路的余飞,想向叶剑中取取经。
三十而立的年纪,婚姻变成了他的困扰。
叶剑中说:
“每个个体的经验都是特定的,其实,并不具备普世性。
但是,对婚姻的理解和看法,却可以拿出来探讨。
我的情况很简单。
师范大学毕业以后,回家乡一所中学任教。
一年后,跟一个学校的女老师结婚。
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
这所中学是当时我上中学时候的那所学校,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家庭生活,稳定的交际圈。
直到39岁,我看到了一本书,《死于39岁》······”
余飞心脏一阵狂跳,陶碗都有点拿不稳。
我曹,还真有这书?
余飞前世就是死于39岁,结束了窝囊的一生。
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寒冷刺骨的江水就要没过头顶的时候,他最后一条精神胜利法:
历史上很多英雄豪杰都死于39岁!
不信?
你去问度娘!
叶剑中见余飞情绪有点不对,问:
“没事吧?”
“没事!”
叶剑中看了一眼窗外,目光变得悠长起来。
他接着说道:
“就因为,39岁,那一年,那本书。
如果39岁是我生命新的起点,那么,在那个学校,我真切地看到了我生命的终点。”
余飞调整了一下坐姿,说:
“你当时的心情,我应该可以明白。
所以,你选择了离开?”
“没错,我的人生从39岁被我用一把快刀切成两段。
我离了婚,辞了职,告别了父母,只身一人来到了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
这么稳定的工作~
这么美满的家庭~
认识我的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
那时候,走在午夜无人的街头,连我自己都这么认为!
怪胎,疯子,神经病,······,我的身上贴满了诸如此类的标签。”
余飞突然想起了墙上那段策划宣言,每一行字像蝌蚪一样在他的脑海里快速地游过~~~~~~
这特码是广告宣言,更是人生宣言······
余飞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我这个人,一碰酒就话多,话一多就爱瞎说。
跑题了,扯远了,来,小飞,喝酒!”
两人又对饮了一碗。
叶剑中终于回归正题。
“婚姻,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玩意儿。
如果你真想听我的建议,我送给你一句话。
【我一定要去试一次。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余飞抬起手,鼓掌。
“经典的态度!我接受!”
余飞的穿越时空的遐想,似乎经历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实际上,可能也就几分钟。
他被柳缇惊慌失措的大声呼喊拉回了现实。
“医生,救命啊,医生!”
余飞跟着主治医生和护士一起冲了进去。
病床上的叶剑中,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涌出细小的泡沫。
眼睛安详地闭上了,而笑容凝固在他的脸上。
医生拿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照了一下叶剑中的眼珠,当机立断:
“马上安排紧急抢救,家属请回避!”
病房外,一向精致的柳缇毫不顾忌形象地瘫坐在走廊里。
余飞本来想把她抱到靠椅上,但还是选择了放弃。
她的心正在承受无以言表的煎熬······
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实际时长不到一个小时,急救室的门再度打开。
中年医生扶了扶镜框,对余飞和柳缇说:
“对不起,人已经走了,我们尽力了。”
柳缇并没有哭天喊地地要爬进急救间,而是,摇摇欲坠地坐着。
这个结局,在她心里似乎演习了上百遍,只是,这一次不是演习。
按照叶剑中的遗嘱,他的葬礼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
按照他的话说,他已经风光了一辈子,走的时候,不想太喧嚣,太嘈杂,他想安安静静地走。
墓地外的一棵古树下,余飞跟柳缇进行了一次交谈。
“嫂子,大哥走得这么急,那么多的事是怎么安排的?”
柳缇看了余飞一眼,说:
“老板,我跟他已经离婚了,我再也不是你的嫂子了。
老叶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他认为他把身后事都做了妥妥当当的安排。
所有的财产,他折合成三份,他妈,我,我们的女儿,这三个女人平分。
我看得出来,他最无法舍弃的是他的公司,是他钟爱的事业。
他知道,他是公司的灵魂人物,他这一撒手,我根本接不了手。
所以,他选择了他认为最理想的接班人。
一个大学毕业后,跟了他8年的一个项目经理,萧湛。
老叶认为,他是最合适扛“叶剑中策划”这杆大旗的人。
他的决定出人意料,但你知道的,老叶就是这样特立独行的人。
接班人定了以后,公司很动荡,好几个副总愤懑地离职。
老叶这一走,虽然我遂了他的心,跟他离婚了。
但他的老母亲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也一定会把我们的女儿好好培养长大。
本来我还想帮萧湛把公司这个最艰难的时期扛过去,看来,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
柳缇的话说到这里,余飞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平静地说:
“你放心,策划机构是大哥的第二生命,他为此付出了一生的心血。
我向你保证,我和我老婆,还有吴袖一定会帮萧湛闯过这个难关,把叶剑中策划机构这个金字招牌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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